财务动态治理结构论纲
【出 处】:
【作 者】:
曹越
[1] ;
伍中信
[1,2]
【摘 要】以不完全契约中之完备部分与不完备部分为标准,财权可以划分为基于企业公平的"通用财权"范畴和基于企业效率的"剩余财权"范畴;在此基础上,财务治理可分解为基于企业公平的财务静态治理和基于企业效率的财务动态治理。财务动态治理结构强调财权配置的效率性,侧重关注剩余财权占主导的财权配置。财务动态治理结构主要体现为财务资本结构的调整、改善及其动态优化,具体包括资本结构动态优化、股权结构动态优化和债权结构动态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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